项目名称:年产4万平方米石材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石材产业园
建设单位:江苏维硕石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苏维硕石业有限公司拟在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石材产业园租赁一期6号标准厂房3641平方米,新建年产4万平方米石材生产加工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粉尘,采用水洗式除尘器处理,其处理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车间通风换气,车间内粉尘的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在生产加工车间产生的无组织VOCs,产生量较少,建议车间内部安装排放扇,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加强室内通风,同时车间四周种植树木,优选吸滞尘烟较强的圆柏、青杨等。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用,生产废水定期外排并补充新鲜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达三级标准后,接管于开发区污水管网,由凯泉(南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黄海,项目水质、水量均满足接管要求。
(3)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高质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噪声强度。在厂区功能、车间内设备布局方面,采用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减少其对厂界的声能辐射量。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在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次品,沉渣均回收后综合利用,石材专用胶废包装桶厂家回收,项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措施可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0860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