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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森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酚醛树脂、10万吨高性能酚醛模塑料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年05月31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高性能酚醛树脂、10万吨高性能酚醛模塑料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苏森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一期)

投资总额:76281.54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4.5万吨/年高性能酚醛树脂装置、5万吨/年高性能酚醛模塑料装置并配套建设废水综合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等公辅工程;二期建设5.5万吨/年高性能酚醛树脂装置、5万吨/年高性能酚醛模塑料装置及配套废气处理装置等公辅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有机废气、含尘废气、熔炼混合废气)、导热油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罐区废气,通过采取各项治理等措施后,废气中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关心点的落地浓度占标率低,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类别。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实验室质检废水、机泵冷却水、真空泵排污、废气处理废水。建设项目污水处理体系设置情况如下:全厂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均质+二级MBBR+沉淀”处理达到接管标准之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黄海,对黄海水质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泵、造粒机、破碎机等,项目各高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过滤残渣、废活性炭等其它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有机废气、含尘废气、熔炼混合废气)、导热油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罐区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酚类、甲醛、氯化氢、氨、颗粒物等。

合成车间、甲类车间产生有机废气(不凝气)经“水吸收(真空泵)+一级碱吸收”预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一起通往“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合成车间、酚醛模塑料车间一、甲类车间、酚醛模塑料车间二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酚醛模塑料车间一、酚醛模塑料车间二产生的熔炼混合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及储罐呼吸废气“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加热,废气直接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体系设置情况如下:全厂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均质+二级MBBR+沉淀”处理达到接管标准之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黄海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噪声源包括泵、造粒机、破碎机等,主要采用隔音、消音、基础减震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过滤残渣、废活性炭等其它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森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12-82608869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6035

E-mailslli@njuae.cn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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