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48号,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现对“南通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石墨烯微片、1500吨氧化石墨(烯)及副产170000吨硫酸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南通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450吨石墨烯微片、1500吨氧化石墨(烯)及副产170000吨硫酸镁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额为4.6亿元,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临港工业园,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生产车间和相关仓储、公用工程设施、环保设施。
2.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513-84900061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89125832 传真:025-89125830
Email:shli@njuae.cn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通过项目工程分析,分析项目采用工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本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本项目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3) 您是从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
(5)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尽量简要说明原因;
(6)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果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需要发表,请在网络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表达您的意见。
南通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