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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2017年08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要求,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二、三期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76月完成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并先后完成了二次公示和听证会、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后根据《关于设立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的请示》以及县政府的批文,在临港工业区二期建设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港鑫港产业园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内容均与二期完全一致。现对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总体规划评价工作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述

洋口港鑫港产业园规划范围为洋口大道以东(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一期东堤路以东),S221(老海堤路)北侧、北海堤路南侧、经十三路以西已完成围垦的区域,总面积10.25平方公里。

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规划三个工业片区,分别是有色金属冶炼及循环经济产业片区、石材产业片区、新能源和机械电子片产业片区;同时,区内配套物流仓储。

二、用地布局

⑴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片区用地范围约715.97公顷,占总用地的69.82%,其中纯工业用地约524.82公顷,占总用地的51.17%,规划形成4个工业片区。工业区分布见表2-1

2-1  洋口港鑫港产业园工业区分布情况

序号

分区名称

位置

面积

纯工业用地

1

有色金属冶炼

及循环经济

洋口大道以东、纬一路以南、

经八路以西、中心路以北地块

240.73公顷

199.18公顷

2

石材

洋口大道以东、中心路以南、

经八路以西、海堤路以北地块

216.38公顷

(含配套商业、仓储)

129.22公顷

3

有色金属冶炼

及循环经济

经十一路以东、纬一路以南、

经十三路以西、中心路以北地块

135.21公顷

109.87公顷

4

新能源和

机械电子

经十一路以东中心路以南、

经十三路以西、海堤路以北地块

123.65公顷

86.55公顷

注:工业片区用地面积以道路围合区域为统计标准,其中纯工业用地为524.82公顷。

流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54.32公顷,占总用地的15.06%

规划分两个区域设置物流仓储用地,其中22.97公顷位于石材区,用作石材产业配套,131.35公顷布置在经十路两侧,为东西侧工业区的其它产业提供集中的货物储存和流通服务。该物流区主要通过铁路和水运与周边地区联系。

⑶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5.52公顷,占总用地的0.54%

规划在石材物流用地以东、海堤路北设置商业用地,作为石材工业区的配套用地,主要用于石材展览展示、交易及保税等。

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5.17公顷,占总用地的1.48%

规划在九贯河西侧设置1处港池,在疏港支线铁路东侧设置货运站1处。

⑸绿地

规划绿地113.72公顷,占总用地的11.09%

规划沿中心路两侧控制30米防护绿地,在老海堤路北侧、经十三路西侧控制50米防护绿地,沿铁路控制5065米防护绿地,沿河控制1530米防护绿地。

规划期限:2017-2030年。

三、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总体规划的发展策略

生态优先

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运用生态优先的理念,通过对园区生态环境要素的梳理,明确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必须严格保留的自然生态环境基础,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保护产业园的生态基质与廊道,将产业园的开发建设控制在水体、河流、生态绿地、防护绿地等组成的生态网络中,协调产业园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引导开发区建设用地和谐发展,形成生态型园区。

组团推进

规划采取组团推进的发展模式,以拓展产业园框架为目标,实现园区南北方向的空间延展,规划中心路为发展轴,由北至南串联有色金属冶炼及循环经济产业、石材产业、现代物流、新能源/机械电子产业等组团。各组团通过水系和绿化等形成天然隔离,功能明确,保证各个组团能够独立发展的同时促进整个园区的协调发展。

多元协同

产业园面积较大,开发周期较长,宜采用多种开发模式相结合的手段,促进整个开发区建设的合理推进,规划采用“功能引导”和“点轴扩散”的多元开发模式,从重点区域和整体两个层面展开,从各功能组团中优先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形成点轴扩散的点,点与点之间通过发展轴连接,以重点区域开发带动整个开发区的建设,共同打造一个互动和谐的整体。

四、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总体规划的合理、可行性

本次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总体规划从选址的合理性产业定位的合理性、总体布局的合理性、环境容量的可行性、规模的合理性、基础设施规划的合理性、环境可行性、规划指标的可达性等方面综合考虑,本轮规划基本合理可行。

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洋口港鑫港产业园排放的SO2NO2小时、日均、年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PM10日均、年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年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汞、砷、VOCs日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氟化物、Cl2小时、日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非甲烷总烃、HCl、硫酸雾、甲苯、二甲苯、硫化氢小时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位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及已批复一期污染物在各敏感点位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后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⑵水环境影响预测

引用《南通市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预测结果表明:无论是大潮还是小潮,超二类水质区域的高浓度COD水体的影响面积均不大,相比而言,小潮的影响范围明显大于大潮影响范围,是由于该处为强海潮区,具有较大的涨落潮流速,尤其大潮时更为突出,更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同时,类比批复尾水排放口所在海域水文条件及影响预测结果,污水厂尾水临时排放口对海域影响很小。

⑶地下水环境分析

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内无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开采及其保护区,周边居民生活用水由区域水厂供水。产业园规划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区内废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选择污水厂排放的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作为常规污染物预测因子、选择新能源、机械电子区排放的石油类作为特征污染物预测因子,结果表明:污水处理设施渗漏对项目周边小范围内的浅层地下水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规划的实施,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内现状大面积的未利用地即已围垦的互花米草滩将转变为工业、道路等建设用地,对区内自然生态系统有一定不利影响;污水厂尾水进行深海排放,形成的污染带面积较小,不会对文蛤种质保护区、如东大竹蛏、西施舌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如东农渔业区造成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选择适宜的树种建设绿化网络系统与防护林带、海洋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修复等措施,可以使陆生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区域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

⑸环境风险评价

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开发面积较大,产业类别包括有色金属冶炼、石材建材、新能源、机械电子和现代物流等。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扩散和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在储存、使用过程发生泄漏情况下,事故发生后第5分钟时下风向地面污染物浓度最大,事故发生后60分钟后,在扩散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污染源停止排放污染物,地面最大浓度下降,但仍然存在超标现象。因此,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必须加强对区内企业的管理,在平时的运行操作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发生事故采取有效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及延续排放时间,以便周围大气环境可尽快恢复到正常水平。

六、“三线一单”环境管理对策

根据《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等文件精神,本次规划环评提出如下三线一单环境管理对策。

1、严格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园区本轮规划期范围不占用生态红线,规划区边界与如东县沿海生态公益林最近距离约0.8km,与如东沿海重要湿地最近距离约8.6km;开发区污水厂拟设排口距离如东大竹蛏、西施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级管控区约5.5km,距离二级管控区约6.9km,详见表2.2-1。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确保不对如东县沿海生态公益林和如东大竹蛏、如东沿海重要湿地、西施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功能造成伤害。

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规划区域范围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所有点位的SO2NO2TSPPM10Pb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特征因子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区域内的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Ⅰ-Ⅲ类标准。海水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但地表水中COD、总磷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其主要原因为水系不流动所至。本次规划环评根据水十条、气十条、江苏省及南通市十三五环保规划目标要求,制定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区域内中心河、中心河、中隔堤河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叠加本底后能够满足二级标准要求;产业园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不影响地表水水质。

本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积极按照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本次规划环评补充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以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3、严控资源利用上线

⑴洋口港鑫港产业园规划范围综合能耗上线为46.17万吨标煤/年,水耗上线为830.65万吨/年,在规划实施中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上线数值。

⑵本次规划区域由南通实施区域供水,以长江为供水水源。禁止地下水开采。

⑶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凯泉(南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25%

⑷本次规划区域内所有企业由洋口港热电联产项目统一供汽。今后入区企业因工艺要求确需新增工业炉窑的,均以天然气或轻柴油(含硫率低于0.2%)等清洁燃料为能源。

4、严格环境准入

本次在综合考虑规划空间管制要求、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产业结构合理性分析,提出如下环境准入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及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

⑴进园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其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到同类国际先进水平,并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要求。杜绝国内外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及污染严重的项目进区。

⑵进园项目应是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其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同类国际先进水平,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

⑶废水经预处理可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三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⑷采用有效的回收、回用技术,包括余热利用、物料回收套用、各类废水回用等。

⑸能利用园区内其它企业的产品、中间产品和废弃物为原料的,或能为其它企业提供生产原料,构成“产品链”、能实现“循环经济”的项目。

⑹为缓解区域NOX浓度上升问题,控制区域PM2.5浓度,园区应严格控制SO2NOX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园。

⑺对于达不到进园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禁止进入。主要包括: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商投资名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

②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污染严重的项目;

③技术装备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低、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水耗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75%的项目;

④水、大气污染严重或固废产生量大,无法落实去向的项目;

⑤废水中如含有难降解的有机物、有毒有害、重金属等物质,无法处理达到接管要求的项目。

⑥工艺尾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⑻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指导目录》及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如表6-1准入清单。

 

6-1  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鼓励、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

序号

行业

优先鼓励发展内容

限制发展内容

禁止发展内容

1

有色金属冶炼及循环经济

以金铜矿、硫铁金精矿、铜精矿、粗杂铜、冷冰铜为原料,综合回收金、银、铜、铂、钯、硒、碲、镍等有色和稀贵金属的电解铜产业;以处理工业固废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以钛精矿为原料生产高钛渣,并进一步加工生产金红石型钛白粉的钛产业;以钛和铜冶炼为基础的配套及下游产品

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电解铝项目,铅、锌、镁冶炼项目,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2

石材

石材加工、石材贸易、石材文化创意、石材金融等项目

高能耗、高污染项目

6×600吨六面顶小型压机生产人造金刚石,使用胶黏剂的项目

3

新能源

生物能源、锂电池

高耗能项目和过剩产业扩张项目

铅蓄电池项目,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单晶、多晶硅棒)项目

4

机械电子

电机、运动控制、信息与通信、功率器件、电源、连接器、传感器,以及其他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等项目

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

使用非水性涂料、胶黏剂的项目以及纯电镀项目以及普通印刷线路板项目

5、其它建议

⑴规划实施过程,在涉及重金属项目引进前,应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具体项目排放污染的源强,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如防护距离范围内已有居民住宅,应搬迁后方可建设。同时,涉重项目还应在确保区域满足重金属总量削减要求的前提下,取得重金属排放总量。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⑵规划实施中,应加强对土壤、地下水的监控,定期进行园区内土壤、地下水质量监测,尤其要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及循环经济产业片区土壤及地下水的监测,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涉重企业必须严格做好防渗漏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大气无组织排放。

⑶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引导企业采用余热利用、加强有毒、有机废水处理、安装脱硫措施、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等低碳节能、清洁安全、循环利用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型锅炉、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先进高效装备,推动源头减量、减毒、减排,实现生产制造过程的绿色化、智能化,提高生产效率。继续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治理装备技术发展,满足环境保护需求。控制有色金属冶炼及废物回收利用项目的能耗,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⑷在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并在园区层面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有色金属品种应加大循环再生比重,不得低于40%;项目生产中产生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应采取制酸或其他方式回收处理。

⑸加快区域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应实现超低排放,2019年底前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⑹区域内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项目必须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

⑺产业区应加强环境风险控制,编制并完善园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七、总体评价结论

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规划选址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市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如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如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等相协调,产业定位符合《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江苏省装备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通用航空十三五发展规划》、《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但部分规划重点项目涉及重金属、恶臭等物质,必须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规划优化发展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环境准入,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达标的情况下,如东县洋口港鑫港产业园的规划具有环境可行性。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反馈意见,也可直接向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13-80860023
    E-mail:
bernie712@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5-86510414
    传真:025-58527847          E-mail:651909305@qq.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编: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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