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江苏拓硕石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年6月6日
公告期:2017年6月6日~6月12日
批文:见附件 附件下载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086002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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